节能评估报告是指在项目节能评估的基础上,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节能评估报告书、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评估登记表。节能评估,是指根据节能法规、标准,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(含3000吨标准煤,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,下同),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,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,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
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、标准,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研报告或申请报告中节能篇进行评估。主要针对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节能规划、产业政策等进行分析评估,并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过程。
目的意义: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,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,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,提高能源使用效率,国家制定并出台了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)。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年综合能耗进行分类管理。
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以上(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,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,下同)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。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。
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,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以及用能工艺简单、节能潜力小的行业(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)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、规范建设,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。
目的意义编辑
(1) 评估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、法规、规划、产业政策、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标准、规范等的要求。
(2) 对项目工艺工序以及工艺设备在能源消耗方面是否先进可行,进行评估。
(3) 阐述建设项目设计用能的情况,以科学、严谨的评估方法,客观、全面地分析项目合理用能的先进点和薄弱环节,判定项目合理用能的政策符合性、科学性、可行性,提出合理用能的建议措施。
(4) 根据节能评估的结论和建议,为实现国家、地方有关节能减排的宏观政策目标,加强项目合理用能管理,从源头严把节能关。